投篮命中的数据保护法和规则(第二部分) -的个人资料
2008年3月16日保罗F布格尼奥
第二部分研究领域对保护法的数据和目标及其实施条例
.至于是什么意思, 个人数据,将是法)数据保护法(数据保护的规定,第3条有机,“任何有关的资料 ,第一款规定,个人资料身份识别或自然人。“ 这个定义似乎建立个人资料不被用来有效地识别一个人不应该包括与本规则规定。 在这一点上,人们想知道的电子邮件地址(见博客米格尔安赫马塔 ),地址的IP的终端(见谷歌的官方博客 )或内部注册的学生人数,工人或病人可能考虑个人数据。 在这三起案件中,AEPD认为它们是因为它们涉及到个人的人,通过合理的程序,它可以识别,另一方面,公司,个人和相当部分的学说认为,既不的个人资料,不应被视为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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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应“的目标范围的数据保护法及其条例(第二部分) -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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